薪年休假制度
艷芬 763閱讀 2023.04.14
【導語】: 職工各種休假制度詳解,勞動法員工休假制度,各單位針對員工的休假制度都包括哪些假期,請假制度的有關通知,機關干部考勤和請假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請、休假制度的相關范文,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休假制度的暫行辦法?
一、年休假
(一)連續工作滿1年的工作人員,除享受國家法定的公休日、年節、紀念日假日外,每年享受1次帶薪年休假。其中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者,每年休假5天;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滿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工作人員休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當年假期,確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者,當年假期可與下年度假期合并使用。特殊情況將當年假期推遲至下年度或作2次休假者,辦主要領導須經市分管領導批準,其他辦領導、處室負責人須經辦主要領導批準,一般干部由本辦分管領導批準。
(三)工作人員休假期間,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
(四)工作人員當年連續病假超過2個月和連續半工半休超過4個月者,不再安排休假。
(五)工作人員休假期間遇到國家法定的年節、紀念日等假日,休假天數順延。
(六)工作人員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行政拘留、行政開除留用察看、黨內留黨察看和無故曠工時間超過規定假期一半者,當年均不安排休假。當年假期已休而后發現上述問題者,在下年度不安排休假。
(七)享受年休假的,如已按規定享受探親假的不再重復享受,但假期可從高執行。
(八)在本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當年不安排休假。
二、公假
(一)干部職工可享受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結婚者,可另外享受15天晚婚獎勵假(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
(二)干部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安排喪假3天,干部職工在外地的直屬親屬死亡,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三)婦女干部職工符合計劃生育和晚育規定,并領取準生證生產者,給產假4個月(難產者另加15天)。達到晚育年齡生育者,給男方護理假7天。其它有關計劃生育的假期按規定執行。
(四)干部職工與配偶不在同地工作的,每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父母在異地的,未婚干部職工每年給探親假1次,已婚干部職工每4年給假1次,假期均為20天;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五)公假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三、病(事)假
(一)干部職工因病休假必須要有市醫療定點醫院門診部或經轉診的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書。
(二)病假證明書應在辦理因病休假手續時交人事處,特殊情況先口頭匯報,事后再提供證明。
(三)干部職工住院按病假對待。
(四)干部職工因事請假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
四、審批程序
(一)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報告,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二)一般干部、職工請假1天由處室負責人批準,2天(含)以上的由分管領導批準。
(三)處室負責人請假由辦主要領導批準;處室副職請假2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3天由辦主要領導批準。
(四)直屬單位班子成員請假按機關正副處長的請假審批程序辦理,主持工作的副職按機關處長請假審批程序辦理。
(五)所有假期執行前,都必須將請假批準報告交人事處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五、聘用人員請休假
聘用人員請休假,參照本規定執行。
帶薪休假是每個在職的員工都能享受的,而休假的天數就是和員工在企業的工作時間有關,并且休假天數還有計算的方法,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休假天數的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一、帶薪休假天數怎么算
1、對于老員工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并為“累計工作”時間。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此項規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的貢獻來確定的。
2、對于新入職的規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還規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劉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
二、帶薪休假的申請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條件是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職工在不同企業之間流動的就業的,連續時間原則上要求不能間斷,也就是說在適用同時需強調“連續工作”必須是無縫對接,即勞動者在進入新單位時工作日不能間斷,否則不適用該款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的情形: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